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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,基类构造函数总是被优先调用,这说明创建派生类对象时,会先调用基类构造函数,再调用派生类构造函数,如果继承关系有好几层的话,例如:
A --> B --> C
那么创建 C 类对象时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为:
A类构造函数 --> B类构造函数 --> C类构造函数
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是按照继承的层次自顶向下、从基类再到派生类的。
还有一点要注意,派生类构造函数中只能调用直接基类的构造函数,不能调用间接基类的。以上面的 A、B、C 类为例,C 是最终的派生类,B 就是 C 的直接基类,A 就是 C 的间接基类。
C++ 这样规定是有道理的,因为我们在 C 中调用了 B 的构造函数,B 又调用了 A 的构造函数,相当于 C 间接地(或者说隐式地)调用了 A 的构造函数,如果再在 C 中显式地调用 A 的构造函数,那么 A 的构造函数就被调用了两次,相应地,初始化工作也做了两次,这不仅是多余的,还会浪费CPU时间以及内存,毫无益处,所以 C++ 禁止在 C 中显式地调用 A 的构造函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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