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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12-31 13:02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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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windrose
zonzi钻到牛角尖里去了。
我还是那句话,你不能因为看不懂合同条款就可以违反合同,你可以选择不签那份合同,在这里就是不要用GPL的软件。正如你不能因为不识字就可以违法一样。
不识中国字是没有尽一个中国公民的义务,违法应该一样处罚。
识英文字就不是中国公民的义务了,更何况看懂英文的法律性文件了。
这当中有性质性区别。
更何况我从来没有说过要违反合同,只是象自由软件组织一样,只是质疑一些人懂几个英文字,(看到free就当免费),来胡乱用中文来解释那些条款。
当然同时,我也对你既然看不懂那些条款,质疑所有用linux的人现在是不是严格遵守那些条款或者正在违反合同,建议你们等到出版了一个你完全看得懂的合同时再选择使用linux,不然的话,是很不负责的,很有可能违反那些协议,所以用的是盗版linux,而根据中国法律,盗版者可以判处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如果愿意冒坐七年牢的风险去使用,我当然不干涉你们的决定,当然,我建议你们三思而后行!从这个观点来看,不论是哪路法学专家的确会警告大家慎用linux(微软有软件界最庞大的法学专家团体,bill的老爸是华盛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老板,bill以前也是哈复大学法律系的,看看他们的说法就基本可以了,虽然他们的说法可能有些偏心,但其中有些说法的确很有可能是正确的)
我的观点是,大家自己对这些合同理解的东西现在还是自己收着吧,免得误导自己,误导他人,如果有人能够基本统一大家的观点,那就是自由软件组织出版的官方gpl中文版本,也只有那个时候,我们才可以请教中国法学专家怎么遵守这些条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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