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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搜: shell linux mysql
楼主: zonzi

申请为所有讨论下载的贴解禁,有新证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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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8-27 12:37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算了
再不参加这个战斗了
穷学生一个 有用的就用 没有就用baidu google ftp bt……
自己留心 见到需要的就下
谁叫咱连大学学费都难凑齐??

可以预料 zonzi的这个帖子几乎会是没意义的

另:还是用baidu google找资源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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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8-27 13:56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于一年前在我就和当时的几个同事(包括法学、电子商务、国际经济法出身的几个同学)讨论和研究过这几条,案子关于我们自己单位,也是关于侵权,但比这个复杂得多

当时的研究结果是,这种(包括本主题贴所讨论的)情况在国外可能是违法的,而在中国是没有法律对它们有约束力的。

法律自生效日起生效,在法律生效前的行为不是犯法,在生效后触犯法律的才是犯法。而且,目前中国还没有修改这部分法律,也就是说这种行为没有问题。没有问题的是在法律上,至于道德上,那是人品问题,不能定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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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8-27 14:05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Post by zonzi
本来中国就法制不健全嘛,况且还有政策比法律重要
本来天下就太平
人家做什么尽管跟着做

人家犯法,你也跟着?
这种做法不就成了日本的“大家一起犯罪就不是犯罪”的狗屁理论了?
法制不健全才需要大家努力,需要自律,而不是鼓励大家钻法律的空子。
最后北南可以考虑适当放松点,但是一律涉及盗版CD-K之类的帖子还是要净化的。

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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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8-27 14:38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的说法不太对的,
比如说,我买了一把菜刀,而你把它拿去杀了人......
OK,这个例子不合适。。。。。。

我买了正版的software,CD放在桌子上,被你看到拿去装了......

是不是盗版,要看它的KEY ACTION发生在哪个环节......

Post by bbbush
传播谣言的人,比制造谣言的人还要可恨
盗版责任是由传播的人来负的
如果用 zonzi 的举证责任分析,我们无法证明自己的地址只提供给了学习的人们,那么我们就是盗版


另外,根据谁主张谁举证,是对方要举证我做了商业行为,因这些获得商业利润,而不是我要举证我没有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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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8-27 15:50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好了,兄弟们,不要争论这个了,有精力还是抓紧生产吧,我们已经决定请专业律师来解决这个版权和下载等问题。不忍心看大家老在这里为这个争吵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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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8-27 18:10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Post by gradetwo
人家犯法,你也跟着?
这种做法不就成了日本的“大家一起犯罪就不是犯罪”的狗屁理论了?
法制不健全才需要大家努力,需要自律,而不是鼓励大家钻法律的空子。


:)

古有明训:法不责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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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8-27 18:45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[QUOTE]引用:
作者: gradetwo
人家犯法,你也跟着?
这种做法不就成了日本的“大家一起犯罪就不是犯罪”的狗屁理论了?
法制不健全才需要大家努力,需要自律,而不是鼓励大家钻法律的空子。


:)

古有明训:法不责众。[/QUOTE]

我上述言论并非要和gradetwo抬杠,只是想说明一下。
我以为,以我国先阶段的状况,如在这个领域限制太多,无疑是自杀行为。

况且,国家制定法律条文是一回事,执行法律又是另一回事。(中国特色!)

睁眼看看,我们周边的社会。从官员到一般的普通百姓,有几个不是一肚子“男盗女娼”?又想当婊子,又想立牌坊。

对于linuxsir坚持的清风亮节,我很钦佩。
但在中国现在,我们有必要保持这一份“清高”吗?

也可能linuxsir也有一般人不了解的苦衷,也可能linuxsir就是要坚持自己的气节。
对于前者,我会默默的祈祷。对于后者,我在心中敬佩。

我快跑题了。

人生就是一场戏,社会是个舞台。你方唱罢,我登场。人一走,茶就凉。
引用九华山憨山大师的话:顷刻一声锣鼓歇,不知何处是家乡?

短短百年,何必太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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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8-27 18:57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理解17条的内涵就是:

暗示大家私下可以为所欲为,但是不能声张,目的是让国内软件水平有所提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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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5-8-27 23:18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转贴的版权问题明显比软件下载连接问题更为严重,至少关于软件还有第17条多少可以帮助承担一些责任,而且软件不在本服务器上;但是关于转贴(非软件)连第17条这种法令都没有,而且这些侵权的帖子明显在linuxsir的服务器上,以及起到没有著作权人许可而在网络上非法传播的作用(可能也包括一些帖子的连接)
如果要把所有转来的帖子都找出来似乎不是很现实,因为很多人转贴都不说明出处,有的是再转贴,出处就更难查找了,所以每个贴都有可能是转贴,都有可能违反了法律。
就如我前面所说,真想不惹任何麻烦的话,还是把论坛给关了,不然的话,到处都有法律问题。
转贴的问题只是随意举个法律问题的例子,可能还存在其他一些法律问题或其他问题。

gradetwo:如果发个软件连接都违法的话,那么明显转贴这种行为更加违法的厉害,而且转贴如果非法的话,那么就连法律的空子都没得钻。
gkp:linuxsir就是要坚持自己的气节的话,那么应该从处理转贴行为开始
Linuxfish:如果请专业律师的话,顺便把其它法律问题找出来,版权可能只是这个论坛的诸多法律问题中的冰山一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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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8-28 02:45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唉,简单的事情搞复杂,不能用一根直脑筋想问题啊。

在我的印象中和北南都没有说过不准转贴吧,只是说要尊重作者,转贴得加上作者和出处信息,没有的这谁都没办法,很多书刊杂志上还有许多的文章作者写的是佚名。

还有大部分笑话书,哪个笑话书上给每个笑话都标明作者了?

关于下载还不是有许多兄弟反对提供商业版本的东西下载,我们当然是按照兄弟们的要求做了,总之兄弟们说了算,说我们不能用hacker过的VBB,好,我们自己掏钱买。说是雅虎转贴我们的文章,我们也表态了,雅虎算很厚道了。可就这样事事依着大家,连北南自己写份教材给大家共享,都多次有人抓住不放,追究北南写教材用的商业软件是否是盗版的,是不是都太偏激了。是不是发帖前都得搞个认证,来验证你用来浏览论坛所使用的电脑系统不是正版的?

版权问题我昨天也说过了,我们会请律师解释的,花钱也得给大家一个明白的解释,放心学习。兄弟们大多不是法律专业,没必要为这个争,争也争得不专业,有那么多的专业Linux问题需要大家去讨论,精力旺盛的得用对地方,很多新手需要大家帮助,“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”这是北南的签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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